寿宁企业商标申请的相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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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企业商标申请的相关原则

作者:宁德满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8-12 08:59:44

外观专利是我国专利申请三种类型的其中之一,申请难度不高,流程相对也并不复杂。快的话在一年以内,就可以获得专利的授权,外观设计专利是指权利人自己创作的产品,对于产品的外观做出的自己设计或者创新,产品的外观的颜色、外观的形状、外观的状态、外观的图案等作出自己的理解,一般都用于工业作品。申请外观专利的产品必须是富有美感的,让人感觉舒服的,并且是在工业上使用的产品,必须对产品的外观做出新的理念。如何申请:

1、外观专利权的审查要经过三个阶段,一个是申请阶段,一个是审查阶段,一个是授权阶段。专利主要分为三种,一种是发明专利,一种是实用专利,一种是外观专利。发明专利和实用专利存在着强制许可,外观专利没有强制许可。

2、个人申请专利和公司申请专利在流程上面没有太大的差别。只是个人申请的外观专利自己拥有专利的所有权,以公司名义申请的外观专利公司拥有专利的所有权。

3、个人申请专利时手续费比公司申请的专利手续费要低一些,个人申请只需要缴纳75元人民的申请费,一年之后在缴纳90元人民币年费就可以了,公司申请要缴纳申请费500元人民币、印花费205元人民币、1-3年的年费是600元,以后每年的年费都会递增。虽然公司缴纳的费用较多,但是也给公司带来很多好处,在升级公司资质和评优方面有很大的帮助,资质和品牌就是一个公司的竞争力,是公司无形的财产。

4、根据外观专利的用途可以将外观专利分为大类和小类,在进行专利申请时要说明专利的种类,不写专利类型或者描述不准确的,申请专利时专利管理单位会进行改正和填写,专利管理部门主要依据《专利审查指南》来区分专利类型和内容。

以上是关于外观设计专利如何申请的介绍,专利权人可以委托相关代办机构加急办理,一般最快可以在第二天就能获得授权,其产生的代理费用和加急费用由双方协商,每个省市的针对办理专利代表有相应的标准,如果申请跨省市办理,其代办费用肯定会相对增加。

商家在实践经营过程中也十分重视品牌效应的运用。可见,品牌在商场经济环境下起着交流消费者与商家的桥梁效果。品牌和商标外在方法表现为符号,实质则指向公司的商誉,如“Coca-Cola”商标承载着可口可口公司简直一切的品牌价值与商誉。

尽管我国现行商标法对未注册商标给予维护,但首要规范的是注册商标的权力获得、行使及其受维护等方面。古往今来,考虑到简略易记的需求,以姓氏、名字等作为“招牌”的表象极为多见。在商标法意义上,法令也并不制止以名字请求注册商标。可是,以名字请求注册商标附有法定条件,即不能导致消费者的混杂误认。

在“刘德华”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中,湖南省自然人刘德华在化妆品等产品上请求注册了“刘德华”商标(下称争议商标),我国香港演员刘德华地点的生意公司请求吊销该商标。法院以为,刘德华是我国香港闻名演员,“刘德华”文字现已与演员刘德华建立了高度亲近的联络,在此基础上,争议宁德商标注册、运用在化妆品等产品上,不只能够不正当借用演员刘德华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进而使其合法权益受损,还不免导致广阔消费者对有关产品与演员刘德华之间的猜想和联想,进而发生误认和误购。故法院判定保持了吊销争议商标的裁决。

不可否认,争议商标的请求人也叫“刘德华”,在没有我国香港演员刘德华的景象下,争议商标的注册和运用或许是水到渠成的。可是,在“刘德华”已与演员刘德华构成仅有对应联系的基础上,湖南省自然人刘德华以“刘德华”请求注册商标,便存在形成消费者混杂误认的能够,此刻湖南省自然人刘德华就应该予以恰当躲避,不然就可视为有“搭便车”的歹意。

需求指出的是,名字权是一项人身权力,尽管法令规定公民有运用自个名字的权力,但将名字注册为商标的运用方法并非公民正当权力行使之必需。公民以其名字请求注册商标时,首要遵从的还应该是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以完成商标指示产品来历的功用,防止消费者的混杂误认。因而,以自个名字请求注册商标,应留意合理躲避,尤其是在该名字同时指向公众人物的情况下。

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对企业的发展起到关键的促进作用。宁德商标注册作为保护商标的第一步,企业需加强对商标注册的重视度,从业代办商标注册多年,有丰富的商标注册代理经验。小编建议企业注重品牌打造,成功注重商标后还要学会经营商标,才能在商标使用过程中发挥商标应有的作用。在帮助企业办理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发现很多企业对商标注册的概念比较模糊,对商标侵权更是一知半解。对企业而言,商标作为拥有商标权的企业,发现他人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就应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那么如何计算商标侵权赔偿数额呢?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根据这条的规定,为您解答商标侵权赔偿的三种计算方式:

(一)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

(二)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

(三)法定赔偿。法律规定了三种赔偿计算方式,在实务中如何适用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选择的计算方法计算赔偿数额。”这就是说被侵权人可以自行选择是适用第一种计算方式还是第二种计算方式,如果这两种方式都无法计算,那么由法院直接适用第三种方式。

1、第一种:适用于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对于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如果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计算那是非常复杂的:

(1)是在实务中几乎不可能取得商标侵权人的完整、真实的财务记录。

(2)是侵权人很可能并没有实际的获利,比如侵权刚开始就被发现,所有的货物还没有销售出去或者销售量非常的小,还不够前期的包装等费用。高院的解释将这个问题进一步简单处理了。

解释第十四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这种方式在实务中适用比较多,商标权人在向法院起诉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对侵权人的财务帐册进行证据保全,一旦法院保全成功,商标权人可以根据侵权人财务记载的销售数量计算出商标侵权人的获利。

2、第二种:适用于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解释第十五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这种方式在实务中实际是难以适用的。因为产品销量销量下降有无数种原因,每种产品都有其生命周期,在产品生命末期必然是要下降的。商标权人也很难举证证明销量下降是因为他人侵权造成的。在实务中目前很少看到按这种方式计算赔偿的。

3、第三种:适用于法定赔偿解释第十六条:“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法定赔偿是有前提条件的,只有在前两种方式都无法计算时才适用。最高赔偿额度为50万元。

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综合确定。”法官将会根据规定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商标注册与商标经营都很重要,得到商标之后,一定要防止商标侵权。企业可以采用两种方式注册商标,一是自己到主管部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二是委托专业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由于知识产权办理的流程和资料准备都较为复杂,所以很多企业都会选择后者,免去很多办理商标注册的麻烦,且代理公司经验丰富,有效地提高了商标注册成功率。

企业对于商标的使用,近年来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乱,也越来越不知道怎么样使用。商标使用不当不但会给企业带来损失,严重甚至会违法,给社会带来损害。因此,依法使用商标,企业制定知识产权使用规范,统一标准。才能给企业的发展带来利好。那么,使用中应当注册那些问题呢?

1、依法使用

不违背商标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商标。注册是个什么样的标志就使用什么标志,注册在什么商品(服务)范围,就在什么范围内使用。

2、恰当使用

目的在于防止商标演变为通用名称。尤其是暗示性的商标和臆造词作商标,更要注意这一点。ASPIRIN(阿司匹林)本是一件商标名称,但现已演变为一种药品的通用名称。恰当使用包括以下几项原则:(1)将产品的通用名称与其商标一起使用。(2)使用商标通告。(3)以特别字体使用商标。(4)以正确的语法使用商标。

3、突出使用

就是要将商标置于包装或标识的显著位置。目前,多数企业不重视这一点,往往把商标设计得很小,象一个小钮扣似的,并放在很不显眼的位置上,既不突出,又不醒目,商标形同虚设。

4、长期使用

商标信誉的建立,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因此,在选择了一个好商标后,要坚持使用该商标,切勿常常更换商标。尤其是商标有一定影响之后,更要坚持使用下去,图形、文字、色彩都不要变。

5、灵活使用

商标使用本身是门学问。商标使用得好坏,对企业的营销有很大的影响。精心研究商标的使用策略,最大限度地发挥商标的作用,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灵活运用商标区分商品和服务的功能,对企业大有好处。不同的企业,由于其产品、市场销售形势等方面的差异,其商标使用方法是不同的。有的是企业只有一件商标,却使用在其所有的产品上;有的是一种商品有一件商标;有的是一种商品使用多件商标等。总的一个原则是,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应当服从于集中顾客的注意力,造成完整的企业形象和具体的商品形象。国外一种值得借鉴的作法,在我国企业已开始流行,这就是总商标与产品商标相结合的使用策略。就是说企业有一件商标能够用于其所有的商品甚至服务上,代表企业的整体形象,这就是企业的总商标;同时在具体商品上又使用区别本企业其他商品的商标,代表该具体商品的特点和形象,这就是产品商标。此种方式尤其适用于日用生活品、饮料、化妆品、酒、食品、药品等产品品种繁多、规格不一、更新快的行业。目前,在企业中普遍存在着只有一件注册商标,开发出新产品时则使用产品的别名以示区别的现象。对此有必要认真加以改进。

6、尽量不使用未注册商标

尽管我国采用自愿注册的原则,但是由于注册商标才享有商标专用权,因此企业应尽量避免使用未注册商标。要么不使用商标,一旦使用商标就要申报注册。

7、慎重对待商标使用许可

商标使用许可制度有利于推广新技术、满足市场的需求、促进经济的发展。对许可人来说,不但可以收取商标使用费,更重要的是可以扩大自己商标的知名度,可以借助他人的力量帮助自己去占领那些自己无暇顾及或不宜立即进入的市场。对被许可人来说,有利于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生产工艺,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水平。但对双方也有不利的方面。如果被许可方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许可方的产品质量水平,将会损害许可方的商标声誉。对被许可方来说,由于使用他人的商标,在他人的卵翼下生存,长期受制于人,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是不利的。因此,企业在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时,一定要综合考虑、权衡利弊、慎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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